研究方向:
1.材料化学。
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岁以下(含35 岁);
2.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党政机关干部不得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符合各流动站要求的进站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论文及答辩成绩优秀;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博士生称号;
(3)进站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身份,文科类在一级或 SSCI、A&H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含录用);理工科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含录用);
(4)作为主要完成者(国家排名前5,省部级排名前 3)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奖励;
(5)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有材料证明己取得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6)两位推荐人系国内外知名的同行专家;
(7)确因研究项目或学科建设需要,经流动站博士后导师同意,流动站工作班子评议,一致认为有发展潜力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薪资待遇:
1.非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人员实行基础年薪制+绩效考核奖,基础年薪25万元人民币(含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委托培养的博士后人员不发放薪酬福利,但可享受绩效考核奖,绩效考核奖发放标准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考核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