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2.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
3.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学术研究成果突出。
其他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顶级期刊论文5篇及以上。
2.符合(1)(2)条中的一条: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2项;或获得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国家三大奖)1项;或者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1项;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二);或者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一);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已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担任硕士生导师;或者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若奖项设置特等奖,则特等奖按一等奖进行认定,以此类推。
支持政策
1.学校支持
(1)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
科研科研启动经费:实验与应用型学科30-60万元,理科、人文社科型学科20-30万元,安家补贴90-130万元,过渡房补贴(两年)正高:1800元/月,副高:1200元/月。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急需,并结合个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来确定相关具体待遇。对于特别优秀人才,待遇可以进一步提高,具体面议。
(2)团队建设:引进学科带头人,根据人才情况,可协助组建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条件,配备科研助理。
(3)职称评聘:学科带头人可直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学术骨干符合条件的,可直聘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4)过渡住房:提供学校人才公寓套房租住,给予租房补贴。
(5)配偶安排:根据配偶履历情况,可安排在校内工作。
(6)子女教育:安排子女就读常熟市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
(7)其他支持:依托我校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并且进入会评答辩环节的,按照国家相应项目资助金额1:1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同时提供科研平台建设经费,具体根据学科平台和个人实际情况面议。
2.省市人才项目及人才补贴
(1)江苏省重点人才项目。如您在海外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已取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我校可推荐参评江苏重点人才项目。入选后,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科研经费。
(2)苏州市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后,提供极具竞争力的科研经费。
(3)苏州市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补贴。根据申报审核情况给予30-50万元不等的补贴。
(4)常熟市“乐居工程”安家补贴。按照购房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