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不超过3年;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4.能够全脱产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研究方向:视觉认知科学;
6.供博士后承担或参与研究课题名称:弱视发病机制研究;
7.对申请人专业背景等方面要求:公共卫生、神经科学、心理学、眼科学等。
薪酬待遇:
1.浙江省生活补助30万;基础薪酬>30万;导师津贴>12万;安家费2万;租房补贴4.8万;保险、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11.2万;合计≥9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