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肯埋头苦干,能开拓创新;
3.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申请者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5.申请者在站期间能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薪酬待遇:
1.人事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学校在职人员管理,在站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2.人事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年薪15万元;
3.人事和工资关系未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每月2000至3000元的生活补贴;
4.根据实际情况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博士后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