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取得或即将取得博士学位;
2.在 SCI 期刊上 发表 中科院二区及以上 论文 1 篇及以上, 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水平经专家组考核通过;
3.具有发育生物学、生物信息学等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出站条件:
1.在 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 1 篇 及 以上 ;
2.或 获批以国家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为标杆的博士后系列基金项目 1 项 及 以上 ;
3.或 获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项 及 以上。
福利待遇:
1.享受生活补贴每年35万元(税前,含上级部门拨款),住房补贴每月2000元,“五险一金”按讲师标准(若博士后自身职称高于讲师,标准就高),最多享受3年;
2.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参与相关职称评审;研究成果或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按规定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可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其子女可选择在我校幼儿园、附小入托、入学;
5.支持在站博士后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
6.综合博士后进站前业绩和在站期间业绩,优秀者根据学校岗位需要按照人才引进流程,教学、科研水平经二级单位考核通过后拟优先留校;
7.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业绩奖励,参照学校教职工奖励办法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