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入职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作地点:广州(南京可谈);
2.从事有机可腐废弃物生物降解与产品高值化利用研究、生物多肽材料研究及其在环境能源领域应用研究、生物电化学转化二氧化碳为甲烷等高值化化学品研究方面的研究与开发,参与或牵头相关科研项目的申请与执行(需要出差);
3.与企业联系,参与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项目的执行(需要出差);
4.在国内外期刊会议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5.协助指导研究生;
任职要求:
1.专业要求:化学工程、生物化工、材料科学、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
2.第一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薪酬待遇:
1.实行年薪制,经费来源包括国家、中国科学院、广东省财政拨款的博士后专项经费和研究所、科研单元的配套经费。年薪包含基本年薪29万(含租房补贴、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五险+科研奖励绩效。根据获得的博士后有关项目计划支持情况,以及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年薪可超过50万元;
2.享受与研究所正式职工同等的其他福利,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审;
3.享受租房补贴、人才落户广州政策(可落户到研究所集体户)、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等;
4.聘期考核合格的,经双向选择可留所工作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优秀的,可申请事业编制特任副研究员岗位,研究所择优聘用;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中国科学院引才计划青年项目并获得相应配套支持;
5.博士后在站期间户口可落在我所职工集体户。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根据国家、省市等基金的管理办法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
7.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年薪制,并享受与研究所事业编制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医疗、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年薪包括按规定发放的住房改革补贴、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及各类绩效、奖金。部分年薪按照所内同等条件职工(应届博士毕业生)待遇标准按月发放;剩余年薪在中期和出站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