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严谨治学态度、良好团队精神,秉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规范,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3.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4.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3年或者将在6个月内将取得博士学位;
5.在站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具有经管学科背景,如旅游管理、市场营销或消费者行为。其他专业博士需要具有经管领域相关研究经验。
在站待遇:
1.在站期间,年薪18万,参保成都市社会保险,享受公积金;
2.科研绩效参考单位当年标准执行;
3.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实际参与的教学科研任务,按有关规定核发教学绩效;
4.期满出站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5.在站期间表现优秀者,可通过人才引进考核优先聘任;
工作要求:
1. 依托合作导师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基金,共同开展科研工作;
2. 不坐班;
3. 教学及教改工作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与;
4. 参与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