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
1.第一层次: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研究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卓越成就的海内外人才;
2.第二层次: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海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海内外学术领域有较高地位,具有组织和带领团队在本领域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能力,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重大理论创新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3.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带领或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国家一流学科带头人、国家级青年人才、省部级重点人才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4.第四层次:骨干人才(分A、B两类):
(1)A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较为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省部级青年人才、学术骨干及其他相当水平的海内外人才;
(2)B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优秀学术成果,能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较大作用,具有很好发展潜力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5.第五层次:青年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分A、B、C三类):
(1)A类:具有良好科研能力,业绩成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2)B类:科研能力扎实,具有较好业绩成果的海内外青年人才;
(3)C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与业绩成果的海内外青年人才,引进后主要从事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或作为急需紧缺专业师资。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薪酬待遇:
1.引进人才全职到岗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外,学校提供如下待遇:
(1)第一层次待遇面议;
(2)第二层次: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6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200万元,人才津贴80-120万元/年,购房补贴200-300万元;
(3)第三层次: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300万元,人文社科类30-100万元,人才津贴40-50万元/年,购房补贴120-150万元;
(4)第四层次A类: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15-30万元,人才津贴20-30万元/年,购房补贴60-80万元;第四层次B类: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15万元,人才津贴15万元/年,购房补贴40万元;
(5)第五层次A类: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购房补贴30万元;第五层次B类: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购房补贴15万元;第五层次C类: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享受2000元/月租房补贴(不超过2年)。
2.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直聘校聘教授岗位,第五层次A类人才首聘期内享受副教授三级岗位工资待遇,业绩成果突出的,直聘校聘副教授岗位;
3.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以及符合山东省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办法的,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人才家属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妥善解决配偶工作;
4.符合《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7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1200元/月,硕士8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15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1200元/月,最高可享受36个月;
5.符合《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青人社规〔2019〕8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6.符合《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青人社发〔2022〕7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青岛市发放的25-35万元博士后安家补贴;
7.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引进研究生生活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青西新人社〔2018〕127号)相关条件的,可在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基础上,同步享受新区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博士3600元/年、硕士2400元/年,最高可享受3年;
8.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修订)》(青西新人社〔2022〕138 号)相关条件的博士后,可享受新区发放的10万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