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要求:
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
任职要求:
1. A类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具备成长为国家级青年人才的潜质。年龄不超过35岁;
(2)具有把握学术前沿领域的能力,已经开展前瞻性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优异成绩,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期间在本一级学科,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本学科顶级期刊论文,或AMI权威及以上期刊论文(在读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视同本人第一作者),对未来科研工作具有独创性构想,具备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做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能力和水平;(3)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主讲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能力。
2.B类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在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经历,具备成长为优秀学术人才的潜质。年龄原则上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人才紧缺的学科领域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含);
(2)能够掌握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学术上崭露头角,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优异的学术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期间在本一级学科,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相当水平的其它科研或服务成果),对未来科研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具备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做出高水平创新性成果的能力和水平;
(3)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主讲本科生与研究生课程的能力。
基本待遇:
1. A类
(1)提供科研立项启动经费。实验类学科 35 万元、非实验类学科 25 万元。入职时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 50 万元(税前)。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之外,入职两年内额外享受保障性绩效工资。
(2)鼓励学院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学校提供的待遇基础上给与额外补贴。
2.B类
(1)提供科研立项启动经费。实验类学科 25 万元、非实验类学科 15 万元。入职时一次性提供住房补贴 30 万元(税前)。除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学校各类津贴之外,入职两年内额外享受保障性绩效工资。
(2)鼓励学院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在学校提供的待遇基础上给与额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