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类型
1.师资博士后:聘期“2+3”年。首个聘期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时进入第二个聘期,聘全职特聘或“百人计划”人才。师资博士后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
2.计划内博士后:聘期2年。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计划内博士后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
招收领域
1.数学、土木工程、统计学、教育学、天文学、生物学、网络空间安全、工商管理学及相关交叉学科,优先引进契合“重大基础设施安全+智慧运维创新枢纽”“网络空间信息+智能应用技术创新枢纽”2大创新枢纽、“新材料新装备新制造交叉创新平台”“地理空间信息与智慧生态环境交叉创新平台”“合成生物学与智能育种/ 精准医疗交叉创新平台”“数字经济与数字文化交叉创新平台”“大数据/认知科学与智慧教育交叉创新平台”5个交叉创新平台建设相关专业领域(“2+5”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的海内外博士。
招聘条件
1.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一般应在 35 周岁以下;
3.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4.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在站期间待遇
(一) 薪酬福利
年薪+住房/租房补贴+工会福利待遇
根据申请者学术水平、工作计划、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1.年薪36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业绩优秀的44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入选博士后人才项目的,年薪可达60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省)、市、学校。其中,外籍和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相应调整年薪。
2.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性住房。如未享受学校周转性住房,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学者计划”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四)职称评审
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出站留校
(一)师资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的,可申请聘全职特聘副教授(聘期3年)。出站考核良好的,可申请聘全职特聘讲师(聘期3年)。出站考核优秀且业绩突出、符合“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条件的,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进入事业编制,另行商定聘用合同。出站考核未达到优秀或良好等次的,按规定出站,不进入第二个聘期。
(二)计划内博士后出站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出站考核优秀的,可参照师资博士后进入第二个聘期。
出站留穗后续资助
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