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揭阳市人民医院拥有市级(揭阳市)医学科研中心平台,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搭建有电镜、蔡司LSM900激光共聚焦显微镜、纳米颗粒分析系统、高内涵分析系统、流式细胞仪、超高速离心机等高端科研设备平台,院区新实验区1200平方米于2024年装修完毕投入使用。共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9名,近3年获批9项国自然、省自然基金项目,发表多篇中科院1区/2区文章,最高影响因子18.9分。
在省委省政府、省卫健委、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跨区域联动“一对一”帮扶我院高水平医院建设工作,建设省高水平医院、打造区域医疗中心这一目标,揭阳市人民医院迎来了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也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了无限的发展机会和空间。诚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加盟,更欢迎优秀科研人才携手共建高水平科研平台。
招聘岗位:
科研实验中心科研人员,博士1名,不受专业限制,医学相关专业
薪资待遇:
1.能力或业绩突出博士(第六层次人才)
认定条件:(1)临床能力突出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能力主持开展填补我院空白的临床诊疗技术新项目,且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单篇影响因子6分及以上、或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JCR分区为一区的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2)科研业绩突出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并有能力带领团队独立开展相关领域前沿的科学研究项目,且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单篇影响因子9分。或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在JCR分区为一区的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2篇及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或经医院评议认定具有相当水平的临床能力或科研业绩突出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5 周岁者可应聘。
引进待遇:
(1)年薪:不低于50万元(税前)。
(2)安家费、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124万元。其中安家费40万元入职后一次性发给;人才补贴每月2000元(5年共12万元);市给予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市给予租房补助12万元,每月2000元,逐年发放,最长享受5年;市给予购房补助20万元;省粤东西北博士人才支持项目专项补贴20万元(分3年发放,年龄需小于40周岁)。
(3)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育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2.优秀博士(第七层次人才)
认定条件:1.优秀临床型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且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单篇影响因子4分及以上、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的优秀博士;
2.优秀科研型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期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单篇影响因子6分及以上、或近3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JCR分区为一区的SCI收录期刊发表原创性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的优秀博士。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者可应聘。
引进待遇:
(1)年薪:不低于40万元(税前)。
(2)安家费、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114万元以上。其中医院 30万元入职后一次性发给;人才补贴每月2000元(5年共12万元):市给予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市给予租房补助12万元,每月 2000元,逐年发放,最长享受5年;市给予购房补助20万元;省粤东西北博士人才支持项目专项补贴20万元(分3年发放,年龄需小于40周岁)。
(3)科研启动/技术团队培育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3.博士研究生(第八层次人才)
认定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者可应聘。
引进待遇:
(1)享受所在科室中级职称同类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2年。
(2)安家费、租房补贴及生活补贴104万元。其中安家费20万元入职后一次性发给;人才补贴每月2000元(5年共12万元);市给予生活补贴20万元,分5年逐月发放;市给予租房补助12万元,每月2000元,逐年发放,最长享受5年;市给予购房补助20万元;省粤东西北博士人才支持项目专项补贴20万元(分3年发放,年龄需小于40周岁)。
(3)科研启动经费:按医院科研管理规定申报博士基金项目启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