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基础医学(医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生物信息学等)、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等)、药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医学及相关专业等。
招收条件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 40 岁以内,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近三年在全球前200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优秀博士优先;
(3)原则上博士就读期间近三年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有1篇IF≥5,或累计IF≥8,入站后研究课题与我院重点专业相对接,开展科学研究。
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内,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近三年毕业或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博士,原则上入站前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至少有一篇IF≥3,或累计IF≥5。
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年龄不超过35周岁,能保证连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4个月;
(2)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近三年博士毕业。
薪酬及待遇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重点资助类博士后、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年薪分别给予40万、30万、25万,年薪分别为税前,含五险一金,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同时,享受在职职工餐补等相关福利待遇;
2.科研经费支持
提供每人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的科研资源;
3.生活待遇
济南市对新入站博士后给予5000元/月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博士后出站留济的,给予最高25万元补贴。在站期间研究院协助申请山东省博士后公寓;
4.其他待遇
(1)以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名义立项的课题、获得的科研奖励、发表的论文均按单位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在站期间符合有关条件人员可以参加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等山东省和国家各级人才项目申报;
(3)博士后期满达到培养要求,考核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可优先聘用为相关专业正式职工;
(4)可同时享受山东省、济南市相应的其他人才支持鼓励政策。
相关规定
1.各类型博士后须将人事关系转入我院,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博士后在站期间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的科技成果必须以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与视光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
3.博士后入站、在站及出站管理按照《山东省眼病防治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