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从业限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2.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或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毕业学历、学位。
4.能够胜任并完成相关本科专业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和教研科研任务。
5.近五年中,有相关著作或在相关期刊发表过论文。
6.新一代信息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智能感知、人工智能、机器视觉
特需优秀博士认定条件:
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第二、三名(主持人为导师)。
2.博士研究生期间或近三年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
3.近三年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限前6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者(限前3名)。
4.近三年主持或第二、三名(主持人为导师)重大技术研发(攻关)项目且成果转化20万元以上。
引进待遇:
1.基础工资:18-25万/年。材料与化工、电子信息领域特需优秀博士,上浮工资5-15万。
2.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10-30万元。
3.符合购房条件(详细条件见学校的购房政策)人员可购买学校教工小区住房;如不购买学校住房,中级、副高、正高职称分别可享受1500--3000元/月的博士住房补贴,特需优秀博士优先审批住房或购房申请。
4.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5.职称评定(符合省级评定条件者)不设名额比例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