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第一层次: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及以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年龄可放宽);
2.第二层次:省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年龄可放宽);
3.第三层次:省级高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年龄可放宽)。
薪酬待遇:
1.待遇(根据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实际贡献确定):
(1)第一层次:薪酬/工作生活补贴:全职每年50-100万,柔性每年10-100万;安家费:全职80-200万;科研启动费:全职理工科200-1000万,全职人文社科50-300万,柔性50-600万;
(2)第二层次:薪酬/工作生活补贴:全职每年10-30万,柔性每年6-30万;安家费:全职30-55万;科研启动费:全职理工科100万,全职人文社科30万,柔性30-60万;
(3)第三层次:薪酬/工作生活补贴:享受相应人事政策工资;安家费:服务年限5年9-32万,服务年限8年15-57万;科研启动费:文科10-15万元,理科15-20万元;来晋工作奖励:博士生活补助10万,科研经费5万;博士后:生活补助20万,科研经费10万;
2.学校为第一、二层次人才提供实验室、办公室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3.学校与高层次人才协商一致并签订工作合同后,高层次人才来校应聘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两次)、住宿费(一晚)及体检费均可报销;
4.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高层次人才协调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对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以人事代理方式解决其配偶工作,工作期限与其服务期一致;
5.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来学校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每年2万元博士津贴;
6.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学校后,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奖励博士毕业生及博士后研究人员来晋工作实施办法》(晋财教〔2020〕96号)精神,为其申报“来晋工作奖励”。标准为: 博士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5万元;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一次性生活补助20万元、科研经费10万元;
7.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学校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在服务期内提供80平米周转房,如在忻州购房,可享受忻州市公积金对博士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8.引进取得境外博士学位人员,其质量一般不低于国内同类型博士学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