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测绘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子信息*、信息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安全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
注:*表示一级学科;**表示二级学科
招引高层次人才类型
1.第一类顶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
2.第二类领军人才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CJ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持证);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级自然科学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技术发明一等奖、专利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
(4)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负责人;
(5)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3.第三类拔尖人才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CJ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获得者;国家重要领域青年科学家;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2)省部级及以上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著作奖、论文奖、研究报告奖、普及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3)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4.第四类骨干人才
(1)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2)省级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优秀基金获得者;
(3)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获奖者(排名第一);
(4)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其他国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5.第五类优秀青年人才
(1)A类人才
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QS世界大学排行榜排名前100的高校博士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国(境)外博士后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
• 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且新一轮学科评估中评级为B及以上的学科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近五年取得A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
•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取得两个类别A级成果及以上人员。
(2)B类人才
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QS世界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国(境)外博士后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月;
• 最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且近五年取得A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
• 具有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C类人才
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D类人才
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QS世界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的国(境)外大学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 “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人员;
• 非“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并取得A级成果1项及以上人员。
6.第六类高水平人才团队(3人及以上)
带头人学术造诣高,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强,团队近年来取得的成果获得同行高度认可,团队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团队成员均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60%)。
7.第七类其他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专业相关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能够胜任高校教师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2)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获得者,国家级大国工匠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获得者。
(3)其他国家或省级相当层次人才。
配套待遇及政策:
1.第一类顶尖人才、第二类领军人才、第三类拔尖人才、第六类高水平人才团队、第七类其他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一事一议”、“一人一策”
2.第四类骨干人才:
(1)安家补助:120万元
(2)科研启动费:理工类:100万元,文科类:40万元
(3)年薪/年绩效:合同制年薪:80万元,事业编绩效:40万元
(4)住房政策:提供120㎡周转房一套,无偿使用四年。
3.第五类
(1)安家补助:
• A类人才100万元
• B类人才80万元
• C类人才70万元
• D类人才15万元
(2)科研启动费:
• A类人才理工类:50万元,文科类:20万元
• B类人才理工类:40万元,文科类:15万元
• C类人才理工类:30万元,文科类:10万元
• D类人才理工类:10万元,文科类:5万元
(3)年薪/年绩效:
• A类人才合同制年薪:60万元,事业编绩效:30万元
• B类人才合同制年薪:50万元,事业编绩效:25万元
• C类人才合同制年薪:40万元,事业编绩效:20万元
• D类人才合同制18万
(4)住房政策:
• A类人才、B类人才、 C类人才提供110㎡周转房一套,无偿使用四年。
• D类人才提供70㎡周转房一套,无偿使用四年。
其他政策:
1.优秀硕士工作两年后,根据情况可选派到对口支援高校攻读博士学位。
2.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符合有关人事调配政策和规定的,学校可协调办理其调动事宜;配偶(身体健康)没有正式工作的,学校可以协调其就业;子女在教育阶段,由学校协助办理在广安市内优质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就读。
3.开通高层次人才市内三甲医院就医绿色通道,享受年度健康体检、“一对一”预约诊疗等服务;开通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证照办理等绿色通道,提供相应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