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学科专业
学院拥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两个一级学科,主要面向下列专业领域的海内外人才开展招聘:
1.直升机设计:直升机总体设计、直升机空气动力学、直升机动力学、旋翼振动控制、智能旋翼设计、直升机飞行控制、直升机飞行力学、直升机噪声控制;
2.飞行器设计:先进飞行器的总体设计、结构设计、系统设计、可靠性设计、多学科设计优化、先进复合材料结构、先进飞行器控制系统;
3.固体力学:飞行器结构与强度,高温轻质材料-结构设计制造一体化,数字孪生,智能材料与结构、纳智能材料器件、柔性电子、多功能轻量化结构、飞行器结构健康监测、光-电-磁多场耦合结构控制;
4.仪器科学及人工智能:智能感知技术,微纳传感技术,现代信号信息处理,深度学习及人工智能,智能仪器设计,物联网,智能控制技术;
5.动力学与控制:航天器动力学与控制、变体飞行器结构动力学、气动伺服弹性力学、超材料与结构动力学、分析力学、随机动力学与控制、热结构振动控制、数据驱动动力学与控制、精密驱动与控制、多体动力学与控制;
6.流体力学:智能空气动力学、高超声速空气动力学、跨域飞行器空气动力学、飞行器流-固-热耦合动力学、飞行力学、风能利用;
7.人机与环境工程:热流体科学、传热传质、航天器热控技术、飞行器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飞机结冰及防除冰技术、防护救生与气动减速技术、人机工效。
岗位类型:
1.专职研究员
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具有较强的科研基础,拥有独立完成科研任务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专职副研究员
应为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海外高校、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后;具有良好的工程应用和技术开发能力。
3.专职助理研究员
应为高校、研究机构的博士后,或优秀博士生;具有较好的学术基础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4.研究助理
校聘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项目聘用人员一般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薪酬待遇:
1.专职研究员: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24万元/年
2.专职副研究员: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18万元/年
3.专职助理研究员:学校和设岗单位共同承担,学校承担:12万元/年
4.研究助理:设岗单位或项目团队承担
其他待遇:
1.国家级科研机构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其他单位聘用的专职研究员、专职副研究员、专职助理研究员、校聘研究助理为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以非事业编制方式聘用。
3.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任职情况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生活保障:
1.校聘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可租住公寓,按照学校《青年教工公寓管理办法》(校资字〔2018〕11号)及相关政策执行。
2.可享受节日慰问、子女入托入学待遇。
其他政策:
1.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如达到研究生导师聘任条件,可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2.学校准聘长聘教师岗位优先从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
3.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在聘期内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或获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资助的,可随时申请准聘长聘体系的相应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