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医院相关制度,热爱医疗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与职责相适应的管理科学知识和技能,具有团结协作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历,部分岗位须具备所从事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或相应等级职称等。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优先考虑。
2.职称要求: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和亚学科带头人需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学科带头人还须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教学职称);神经疾病医学中心骨干医师需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党群工作部宣传中心负责人需具有新闻采编中级及以上职称。
3.年龄要求:临床科室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临床科室亚学科带头人、宣传中心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要求:具备三年(含)以上三甲医院或者五年(含)以上三级医院岗位相关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及大部分疑难危重症患者的诊断及处理。
5.政治面貌:宣传中心负责人需为中共党员,其余岗位中共党员优先。
6.临床岗位优先条件:具备相关学科主任或副主任任职经历者,主持省市级课题、省市级重点学专科、省市级重点实验室、质控中心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省级一级学(协)会委员以上学术职务。
7.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