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
1.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
(1)科研启动费:
• 实验与应用型学科:正高20-60W,副高10-20W,博士10-20W,特殊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待遇面议;
• 理科、人文社科型学科:正高10-30W,副高8-10W,博士8-10W,特殊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待遇面议;
(2)住房待遇:
• 安家补贴:正高A类60-90W,正高B类40-60W,副高A类40-60W,副高B类≤40W,博士A类40-60W,博士B类≤40W,特殊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待遇面议。
• 过渡房补贴:正高1800元/月,副高1200元/月,博士1200元/月,特殊高层次人才与团队待遇面议。
(3)正高A类:符合学科带头人条件,近5年取得标志性成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专业方向为学校紧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4)正高B类: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所需专业方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或达到我校直聘教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副高A类:符合学术方向带头人条件,近5年取得标志性成果,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专业方向为学校紧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副高B类: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所需专业方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达到我校直聘副教授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博士A类:海内外优秀博士(后),科研能力突出,专业方向为学校紧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博士B类: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所需专业方向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9)备注:根据学校专业、学科发展急需,并结合个人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来确定相关具体待遇。
2.引进人员有事业编制,对于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年薪制,可享受直聘(副)教授职称和待遇;
3.对于优秀(紧缺)高层次人才,学校可以人事代理制或协议工资制安排其配偶在校内的工作;
4.对于新引进的应届博士,进校后第一年不作教学基本工作量要求,第二年教学基本工作量按减半要求考核;
5.对于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江苏省、苏州市和常熟市相关人才补贴;
6.为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套间租住,家具设施齐全,环境优良,直接拎包入住;同时享受两年过渡房租住补贴;
7.我校职称评审文件规定,如满足特定条件,可以直接认定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