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
需有博士后经历;同时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学术论文(“学科领域顶级期刊”是指《Nature》《Science》《Cell》专业(学科)子刊或与之相当水平且业界公认的综合类顶级期刊及一级学科顶级期刊,下同),或1篇学科领域顶级期刊学术论文和3篇SCI一区学术论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学术论文。
支持政策:
1.入职学院提供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2.首聘教授;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1个博士和1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45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100万元(税前);
6.提供自然科学类2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补充说明:
1.国(境)外引进人才应聘拔尖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时,申请条件涉及的主持科研项目可不做硬性要求。
2.业绩成果原则上以近五年为主,特殊情况可由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3.人才引进申请条件中所提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均不包括非研究类及一年期项目。
4.首聘期内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100㎡左右)租住,房租标准按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规定执行。首聘期内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1套人才公寓(60㎡左右)租住,租金由学校与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结算。首聘期后按照学校住房有关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