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重大人才奖励计划青年学者,或国家海外优青获得者,或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Nature》《Science》《Cell》期刊学术论文。
3.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上述奖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支持政策:
1.入职学院提供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2.聘任教授;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1个博士和1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60万元(税前);
5.国家海外优青获得者提供安家费275万元(税前);其他人才提供安家费200万元(税前);
6.国家海外优青获得者提供科研启动费250-650万元(学校按国家资助经费标准1:1配套);其他人才提供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上述国家海外优青获得者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包含国家、省配套经费。
补充说明:
1.国(境)外引进人才应聘拔尖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时,申请条件涉及的主持科研项目可不做硬性要求。
2.业绩成果原则上以近五年为主,特殊情况可由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3.人才引进申请条件中所提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均不包括非研究类及一年期项目。
4.首聘期内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100㎡左右)租住,房租标准按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规定执行。首聘期内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1套人才公寓(60㎡左右)租住,租金由学校与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结算。首聘期后按照学校住房有关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