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A层次: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及以下,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2)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上述奖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3)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完成人。
(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5)自然科学类:以通讯作者至少发表2篇《Nature》《Science》《Cell》期刊学术论文。
2.B层次:
申请人年龄在59周岁至64周岁之间,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或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2)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上述奖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支持政策:
1.A层次
(1)入职学院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可提供3个进人指标(不含团队负责人);
(2)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1个博士和1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90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250万元(税前);
(6)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00万元;人文社科类150万元。
2.B层次
(1)入职学院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可提供3个进人指标(不含团队负责人);
(2)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1个博士和1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80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150万元(税前);
(6)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0万元;人文社科类80万元。
补充说明:
1.国(境)外引进人才应聘拔尖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时,申请条件涉及的主持科研项目可不做硬性要求。
2.业绩成果原则上以近五年为主,特殊情况可由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3.人才引进申请条件中所提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均不包括非研究类及一年期项目。
4.首聘期内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100㎡左右)租住,房租标准按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规定执行。首聘期内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1套人才公寓(60㎡左右)租住,租金由学校与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结算。首聘期后按照学校住房有关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