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A层次: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在58周岁及以下,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重大人才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海外创新人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
(3)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或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述奖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2.B层次:
申请人年龄在59周岁至64周岁之间,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教育部重大人才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或国家海外创新人才。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
(3)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或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或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上述奖项均为第一完成人。
3.C层次:
申请人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且为国家海外创新人才入选者。
支持政策:
1.A层次
(1)入职学院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可提供4个进人指标(不含团队负责人);
(2)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2个博士和2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120万元(税前),其中国家海外创新人才(企业类人才)的协议年薪为100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300万元(税前);
(6)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00万元,其中国家海外创新人才(企业类人才)为8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0万元。
2.B层次
(1)入职学院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可提供4个进人指标(不含团队负责人);
(2)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2个博士和2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100万元(税前),其中国家海外创新人才(企业类人才)的协议年薪为80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200万元(税前);
(6)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其中国家海外创新人才(企业类人才)为4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3.C层次
(1)入职学院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配备学科梯队及工作助手;
(2)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3)直聘博士生导师,在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前提下,一年提供2个博士和2个硕士招生指标;直聘博士后合作导师;
(4)协议年薪80万元(税前),其中国家海外创新人才(企业类人才)的协议年薪为60万元(税前);
(5)提供安家费150万元(税前);
(6)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4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补充说明:
1.国(境)外引进人才应聘拔尖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时,申请条件涉及的主持科研项目可不做硬性要求。
2.业绩成果原则上以近五年为主,特殊情况可由学校人才学术评议工作小组评审认定。
3.人才引进申请条件中所提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均不包括非研究类及一年期项目。
4.首聘期内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提供1套校内周转房(100㎡左右)租住,房租标准按学校教职工周转房管理规定执行。首聘期内为优秀青年人才提供1套人才公寓(60㎡左右)租住,租金由学校与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进行结算。首聘期后按照学校住房有关政策执行。特殊情况由学校另行研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