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翻译学等相关外语学科背景的博士数名;具有外语背景的交叉学科博士数名。
引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层次要求:
1.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等毕业博士研究生,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政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3)获得40万元以上到账经费的横向项目1项,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达100万以上;
(4)在C1级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国内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可以代替1篇学术论文要求。
2.以上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
引进待遇: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0万
2.科研启动费:文科8万,理科10万,工科12万
3.配偶政策:
• 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 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 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其他待遇: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 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 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5.备注:底薪20万元/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