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计划:
具有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区域国别学、翻译学等相关外语学科背景的博士数名;具有外语背景的交叉学科博士数名。
引进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层次要求:
1.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符合下列任意二项条件:
(1)社会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含青年基金)。
(2)社会科学类人员在B2级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B1级及以上)。
(3)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排名前3)。
2.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社会科学类人员业绩成果要求是近八年取得。
3.在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相当科研业绩,可作为学术骨干引进。
4.以上论文等级别为学校认定级别。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
引进待遇:
1.人才基金(安家费、购房补贴):45万
2.科研启动费:30-50万
3.配偶政策:
• 配偶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且符合江西省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政策可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 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硕士学位,符合校内急需岗位需要可安排工作,实行人事代理。
• 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在校内编制外聘用岗位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其他待遇:
•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用校内公共租赁房一套。
• 博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三年内)。
• 博士自引进起内聘副教授三年。
5.备注:底薪30万元/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