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一般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原则上在近3年内);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职业操守、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身心健康,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全职博士后必须保证在站期间能够脱产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临床医学博士后为即将或者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博士申报。
2.岗位申请条件
科研业绩条件:入站前以第一作者(或共一排第一)发表中信所一区学术论著至少1篇,或单篇 IF≥10 论著至少1篇或累计 IF≥15。
3.特别优秀的,经医院研究审批程序,可适当放宽进站条件。
博士后待遇:
1.基本待遇:
(1)研究工作年限:3年;
(2)薪酬待遇(含重庆市博士后日常资助):40万元/年;
(3)科研启动经费:25万元/每人;
(4)注:特别优秀博士后,可由博士后提出申请,医院按一事一议研究审批,约定薪酬待遇。
2.其他待遇:
(1)享受医院工会会员福利待遇,按医院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支持博士后根据实际情况在站中申请调整博士后岗位和待遇;
(3)博士后中期考核优秀者,医院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4)鼓励学科和导师给予优秀博士后发放工作奖励和生活补贴;
(5)支持站中通过公开考核招聘流程进编;
(6)在站期间,达到相应条件可申报“儿院英才培育计划”根据入选层次可获得10-100万元的科研经费及国内外进修培训等支持;
(7)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同级别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已经符合出站标准的博士后,因课题研究等原因需延长在站工作时间,经申请获批后延期时间(1年内)的薪酬待遇按原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