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学风端正,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 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或应届博士毕业生,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取得本学科领域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4.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6. 招聘专业主要包括:光学、原子分子物理、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半导体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物理、微电子学、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药学、电化学专业、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
福利待遇:
1. 进入省直事业编制。
2. 在聘期内提供 15 万 ~ 50 万元的年薪;同时享受我院科研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 提供 20 万 ~ 30 万元的安家费;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三年内免费人才公寓。
4. 提供 20 万 ~ 50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5.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园、入学问题。
6. 享受郑州市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
7. 对于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将纳入省科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连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逐步培养成学术技术带头人。
8. 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