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博士学位获得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政治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强;
3. 研究方向为医学、生物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等相关领域,具有良好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4. 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并全职在校工作
福利待遇:
师资博士后:
1.入站条件:①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博均为“双一流”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
②原则上在本学科领域须有 3 项及以上成果或具有本学科领域重要创新成果,并通过同行专家评审。
2.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 20 万元(详询)
3.其他待遇:①在站期间,在职称评审、子女入学、项目申报、成果奖励、实验设备使用方面与在职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②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要求的,可申请省市相应人才资助。
学科博士后:
1.入站条件:原则上在本学科领域须有 2 项及以上成果或本学科领域创新成果。
2.薪酬待遇:年薪不低于 15 万元(详询)
3.其他待遇:①在站期间,在职称评审、子女入学、项目申报、成果奖励、实验设备使用方面与在职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②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要求的,可申请省市相应人才资助。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纳入学院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科研奖励按照基础医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且有突出成绩者,另有优厚支持政策(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