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省级及以上学术称号或具有招生经历的博士生导师,取得所在专业领域较高的学术成就,在国内外有较大的学术影响,业绩突出。
学科要求:物理学、力学、光学工程、天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核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电气工程
福利待遇:
1.安家费:提供70~100万元税前安家费;
2.科研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50~5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30~50万元人民币;
3.在学术休假、出国、招收研究生方面享有优先权,在团队组建、科研经费使用、内部分配上有一定自主权;
4.享受1200元/月的博士教授津贴;
5.配偶根据情况妥善安置;
6.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务(职称)教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