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4.高分子、纺织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福利待遇:
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2万,理工科:5万;
薪酬:A.年薪≥25万,B.年薪≥30万,C.年薪≥35万;
其他
1.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报相应的职称;
2.未在杭州市享受福利性住房(不含商品房)的人员享受学校租房补贴2000元/月(共24个月);
3.若获选国家“博新计划”可在原有基础上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