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2.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3.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卓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一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
福利待遇:
1.年薪35万元,聘期3年;
2.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一次性发放科研绩效10万元;
3.晋升空间:在站期间可根据国家及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4.出站满足条件可留校入编,直聘副研究员,提供安家补贴40-45万元;
5.科研团队:由院士、杰青等高水平专家组成合作导师团全方位指导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6.子女入学:提供幼儿园、小学、中学一体化、公办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福州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7.住房优惠:提供精装修人才公寓,配齐家具电器等,可拎包入住;
8.科研奖励绩效制度:科研成果按照学校相关奖励办法奖励。各站点和合作导师可根据工作表现和贡献度提供绩效奖励。
9.博士后还可申报以下两类项目资助:
学校鼓励、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计划,若入选下列人才计划,待遇升级!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日常生活资助40万元(两年);
福建省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A类):日常生活资助50万元(两年)
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人才经认定可同时享受相应高层次人才待遇和支持。
出站留校工作后如符合《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人才,可同时享受福建省提供的:①生活津贴:合计12万元,按月连续发放5年;②住房补助:博士每人共14万元,分五年发放。
10.博士后还可申报以下两类项目资助:
博士后引进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 :36万元人民币+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36万元人民币+42万澳门币(共约合36万元人民币);
中德博士后计划:30万元人民币+1500欧元/月。
博士后项目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面上资助: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5 万元);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另有若干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项目可供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