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学历要求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其他条件
1.年龄≤40周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需入住女学生公寓;
4.大学期间曾担任过学生骨干,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优先;
5.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强烈的责任感,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6.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优先。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1.年薪:专科学历人员年薪7—10万元;本科学历人员年薪10—12万元;硕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1—16万元;博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9—22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2.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3.提供宿舍(按照学校制度收取相关费用)。
4.工作日安排广州、清远两地往返交通车;
5.支持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访学进修、培训提升;
6.畅通的职称晋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