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学历要求
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备学院开设专业相关中级职称并有三年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符合此条件者,本科所学学科专业应与岗位规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或相近,例:B120203 会计学 对应 A120201 会计学);
3.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学科专业
A0403 体育学、A050101 文艺学、A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A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A050301 新闻学、A130201 音乐与舞蹈学、A130202 音乐硕士(专业硕士)、A130203 舞蹈硕士(专业硕士)、A070101 基础数学、A070102 计算数学、A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070104 应用数学等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
1.有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2.体育专业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体能训练、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田径等专项者;
(2)获得体能训练、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田径等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为非事业编合同制教职工,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主要薪酬福利待遇如下:
1.年薪:专科学历人员年薪7—10万元;本科学历人员年薪10—12万元;硕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1—16万元;博士研究生人员年薪人民币19—22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2.根据国家政策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3.提供宿舍(按照学校制度收取相关费用)。
4.工作日安排广州、清远两地往返交通车;
5.支持教职工在职提升学历学位、访学进修、培训提升;
6.畅通的职称晋升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