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达到我校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优秀学术技术骨干水平;
2.海外申请人: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连续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对战略高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的、海外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3.境内申请人: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国内申请人应为中科院外单位人员或已履行不少于一个聘期合同的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
福利待遇:
1.聘任岗位:特任研究员岗位,终期评估优秀者聘为教授岗位。
2.科研经费:总额可达800万元。择优前学校按需支持100万元;择优通过后,学校按需支持不超过300万元,中科院原则上按照学校支持经费1:1的比例给予匹配支持。终期评估优秀者,中科院追加200万元经费。
3.经费补助:择优通过后,中科院给予学校100万元经费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学校统筹帮助解决入选者的安居问题和人员支出。
4.薪酬待遇:择优前年薪不少于42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租房补贴);择优通过后,年薪不少于58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租房补贴)。
5.住房待遇:根据学校规定,享受周转房待遇,终期评估优秀者可享受福利房待遇。
6.其他支持:解决子女入学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