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具有金融学、经济学、国际贸易学或相关领域博士学位,具备优秀的学术研究和教学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通过学校教授职称评审;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福利待遇:
1.学院积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模式和可预期的薪酬增长机制,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心、舒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学校年薪不低于35万,学院补贴15万/年,科研启动费30万起(一事一议),配偶工作安置符合调动条件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入学校事业编制,其他情况采用编外校聘、双向选择安排。子女可享受名列自治区前茅的优质附属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育。
其他待遇及说明:
1.各岗位均为实名事业编制。上述薪酬不含学校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约3.9-6.8万元/年,学校年终贡献绩效人均2万元,以及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科研项目绩效、学院额外贡献绩效、博士生导师津贴约2.4万元/年(税前)。
2.引进人才均认定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高层次人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副教授、助理教授如主持国家基金项目可指导博士研究生(第二导师直接指导)。
3.学校安排校内住房租住,房租每平方米2-3元/月。
高层次人才: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约110平方米,优秀青年人才约90平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教学科研人才:教授约80平方米,副教授约60平方米,助理教授约40平方米,或提供优厚购房补贴。
4.一次性发放安家费10万元(税前)。
5.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每半年认定一批),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A层次人才:每年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购房补助200万元,科研补助“一事一议”。
(2)B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3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2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0万元,连续补助5年。
(3)C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20万元,连续发放5年;一次性购房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元,连续补助5年。
(4)D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5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7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元,连续补助3年。
(5)E层次人才:生活补助每年10万元,连续发放3年;一次性购房补助50万元;科研补助每年自然科学类1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8万元,连续补助3年。
6.如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另享受自治区支持政策:
(1)广西杰出人才:生活补助150万元,科研补助500万元。
(2)广西八桂学者:生活补助100万元,科研补助300万元(科技创新类)/1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3)八桂青年拔尖人才:生活补助45万元,科研补助60万元(科技创新类)/3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
(4)广西人才小高地:每个团队1000万元建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