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方向:
艺术史论。
任职要求:
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一定学术业绩。
2.原则上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学术业绩
学校对引进的青年博士按照学术业绩,分为A、B、C三类:
A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B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C类: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A、B、C三类分别对应的具体业绩成果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福利待遇:
1.年薪(税前)20~40万元;特别优秀者一事一议,年薪(税前)40~100万元。年薪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
2.安家费30~60万元,学校提供一套居住用周转房;符合条件的另享受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20万元和每月生活补贴5000元(生活补贴时限最长3年)。
3.科研启动经费人文社科类5~30万元,自然科学类10~50万元。
4.缴纳五险二金。
5.C类、B类、A类青年博士入职分别直聘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根据需要,特聘至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管理干部等相应岗位。
6.如有需要,校内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上学。
7.每年寒暑假,给予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