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完成对应本科专业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5.能全职在校、在岗工作四年及其以;
6.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7.专业要求: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科学教育、学科教学(含数学、中文、英语教育等)、学前教育专业(含音乐、舞蹈、钢琴、民族乐器、美术、书法等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
福利待遇:
1.学校招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根据不同的业绩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实行“一人一策”,在四年第一个聘期内提供以下薪酬待遇;同时,学校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需求,区分不同情况提供四室两厅、三室一厅公寓式住房。
2.副教授:
(1)A档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目标任务,33-35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安家费20万元。
(2)B档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目标任务,30-32万元/年,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安家费15万元。
(3)C档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目标任务,28-30万元/年,提供住房。
(4)D档 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目标任务,24-26万元/年,提供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