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
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
2. 优先考虑在电子/光电器件、二维或有机半导体材料工程、生物电子材料及器件等相关领域具备研究和工作经验的候选人。申请者应具有材料学、电子学、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博士或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
3. 欢迎热爱科学研究、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严谨科学态度且可全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加入团队;
4.招收方向:发展高性能柔性电子和光电器件,集成可穿戴健康监测系统及可植入式神经接口与系统。
福利待遇:
1. 参照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及深圳市相关条例享受工资待遇;
2. 博士后在站期间基本年薪为12万元,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题和中期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深圳市生活补贴18万元/年(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在深圳市无房的博士后可享受2800元/月的租房补贴;
3. 学校为每位博士后提供在站期间两年共计2万元的科研学术活动资助;
4. 已获得水木学者的博士后,在站期间可额外获得6万元/年的院发补贴(以薪酬委员会决议为准);
5. 在站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和国家、省、市其他科研项目;
6. 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深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可申请深圳市出站博士后留深科研资助(10万元/年,共资助3年);
7. 博士后如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奖励补贴。
*以上福利待遇均以深圳市政府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