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2.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物理、化学、材料、电子等专业,尤其是量子点发光显示(QLED)材料与器件、自驱动纳米传感器件、高效能源材料与器件、纳米光电生物诊疗材料与技术等方向;
4.人事关系能转入学校,并全职在岗工作。
福利待遇:
1.在职称评审、子女入学、项目申报、成果奖励、设备使用等方面与在职教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2.各岗位具体应聘条件及待遇,可联系学院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