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申请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 1 篇;(2)主持省部级项目或主要参与国家级项目 1 项(排名前二);(3)主要参与完成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1 项(排名前三)。
3.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创新探索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英文实际应用能力。
福利待遇:
1.统招博士后实行协议年薪制,基础年薪(含五险一金)一般不低于30万元/年(税前),出站考核优秀、突出者一次性给予奖励性补贴10-22.5万不等;
2.为博士后提供一流的实验与科研研究条件,以及参加国际高水平学术会议或国外高校访问和学习的机会,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以及其他国家与地方的科技项目;
3.在站期间可申请入驻学校教师公寓,住宿费、水电费等可享受在职在编教师优惠待遇;
4.在站期间可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5.根据学校人事招聘相关政策,统招博士后出站考核合格者,可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前提下按规定程序招聘录用入编。统招博士后出站考核优秀或成绩突出者,可直接作为人才引进录用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