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
2.制定学院发展规划,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升学院综合实力;
3.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做好人才梯队及创新团队建设;
4.加强学科建设,推进学科交叉,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提高学院国际化水平;
7.加强产学研结合,瞄准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推动与相关产业的合作,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任职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在交通与土木工程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学术成果突出,具有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办学思路,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或境外知名高校终身系列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情况,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对学院发展能提出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具有国内外知名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敬业精神、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学风正派;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任职后全职到岗工作。
注: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录用时优先考虑。
福利待遇:
首次聘任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学校正式聘任。
学校提供不低于税前100万(人民币)的年薪,以及良好的工作、科研支持条件和生活保障。具体标准根据受聘者的业绩和岗位职责,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