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学风正派,学术端正,为人师表,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要求;
2.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物理化学、材料物理与化学、能源与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人才,可一事一议;
5.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
6.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为博士生导师,或其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突出成就的(面议)。
福利待遇:
1.引进全职在校工作的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还享受科研资助费、购房补贴和安家费等;
2.科研资助费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理科50万元,工科100万元;
3.购房补贴145万元;
4.安家费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