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1.氧化应激与糖尿病并发症;
2.代谢紊乱与生殖障碍
招收学科:
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等生命科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3年;申请进入临床医学流动站,或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进站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放宽获得博士学位时间限制。
3.近3年在JCR-SCl前二区期刊发表SCl论著IF≥3.0至少1篇。
4.军队在职干部和军队文职人员进站需出具原单位同意博士后入站意见。
薪酬及待遇:
总体薪酬待遇40.7-69.4万元/年,具体如下:
1.工资薪酬: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按每年每人39-50万元确定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2.进站安家费:全额资助地方博士后(含地方临床型博士后)入站后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10万元/人。
3.科研启动费:所有军队和地方博士后入站后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费3万元/人。
4.科研激励:根据科研成果,可享受最高50.4万科研绩效奖励;同时积极支持申报各级各类项目资助,如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或重庆市“博新计划”,按审批标准发放工资,同时享受博士后工资待遇;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军队按照1:1匹配经费。
5.住房保障:在站期间提供博士后公寓(家具家电齐全)或发放租房补助。
6.其他待遇:
(1)地方博士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本人落户。子女入学入托与单位相同资历现役干部同等对待,就读排名重庆第一、全国前列的幼儿园。军人和文职人员博士后在站期间,按规定享受夫妻分居生活费补助。
(2)每年提供免费员工体检一次。
(3)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获得国家和军队科技奖励的,以及入选国家博新计划、博士后基金特别资助的军人博士后,可由军委政治工作部优先选调到我院。
(4)全额资助博士后工作期满后,经考核优秀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特招入伍或直接引进为我院文职人员,或申请留院聘用。
叠加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基础年薪外,叠加享受上级部门项目资助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即国家“博新计划”)、B档、C档,资助期为两年。A档入选者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
2.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重庆市人社局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若重庆市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3.“香江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4.“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 36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5.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项目。重庆市人社局资助30万/两年,15万/年。(若重庆市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