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一类:“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重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四名、一等奖前两名、二等奖第一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或《Cell》期刊上发表论文者;以上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二类: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业绩成果符合下列1和2两类条件任意一类: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家级教学名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特等奖前八名、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第一名;广西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以及相应层次者;
(2).学校紧缺专业,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其中,论文不含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只统计第一通讯作者):
①理工科:按论文发表前一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世界科学前沿分析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分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一区期刊上发表正刊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二区期刊上发表正刊学术论文6篇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SCI、A&HCI收录正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②主持过2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过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和1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
③所主持的科技项目到校经费合计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且科技成果转化率不少于20%(纵向科技项目经费按2倍计算,以立项经费为准,不含配套经费);以论文为业绩成果申请高层次人才,须提交关于研究成果先进性、科学性、应用性等方面学术水平评价的国内外知名同行专家推荐信。以上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福利待遇: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包含柳州市人才新政安家费(含购房补贴,税后)和校内安家费(含购房补贴,税前)。在柳新购置首套家庭住房的,可按柳州市人才新政享受购房补贴。凭在柳州市区内的购房合同,根据个人申请可一次性预借支校内安家费(含购房补贴)的70%;
2.全职引进,无非升即走;
3.未取得副高级职称者,学校给予享受副高级职称相关待遇3年;
4.博士后出站,业绩达到相应职称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5.到我校附属医院工作的博士,可根据附属医院政策,增加安家费(含购房补贴)税前10-30万元;
6.满足相应条件者,可直接申请相应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7.引进人才子女可优先入读广西科技大学幼儿园,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入学问题;
8.教学科研业绩成果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9.符合相应条件者,可协助申请柳州市人才新政生活补贴(2.4万元/年,2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人才政策;
10.学校安排校内博士人才公寓或校外租房补贴(1000元/月,2年),可协助申请柳州市人才公寓;
11.安家费一类5年服务期60,8年服务期120万元,二类5年服务期50,8年服务期100万元;
12.科研经费一类5年服务期45万元,哲社9万元;8年服务期90万元,哲社18万元;二类5年服务期30万元,哲社8万元;8年服务期60万元,哲社15万元;
13.指标考核期内特殊津贴/年一类25万元,二类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