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含)及以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能源动力类等相关专业。熟悉和掌握职业教育理念,能胜任职业教育教学岗位要求,具有三年及以上职业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自动化类相关企业实践工作经验者优先。业绩突出者,或在省市级及以上重要赛事中获得奖励,或获得省市部以上行业技能大师可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