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6.博士研究生学历,40周岁(含)及以下,自动化、电子、计算机、机械、应用数学等等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文献阅读和英文论文写作能力,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能独立完成机器人理论和实践的教学工作。具备机器人领域的科研能力。具有在机器人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本科院校机器人相关专业教学经验者优先;在省市级及以上机器人相关重要赛事中担任指导教师并获得表彰、奖项,或获得省市部以上机器人行业技能大师可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