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做出突出业绩贡献,具有领跑、开拓的能力或潜力;
4.申请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的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聘为讲席教授(长期)或长聘岗;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
2.学校原则上为入选者按相应聘任岗位兑现薪酬待遇,提供精装修新房一套,或相应价值的安家费及住房货币化补贴;
3.学校原则上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讲席教授(长期)/长聘岗(一岗)入选者一事一议,长聘岗(二岗)入选者200万-600万元,长聘岗(三岗)入选者100万-400万元;
4.学校积极为入选者在住房安置、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在科研场地、科研条件、招生指标等方面为入选者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4.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保险、公积金,博士后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享有学校职工同等待遇;
5.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经考核批准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要求申请学校教师岗位,获聘后按相应岗位聘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