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
医学院副院长1-2名;
岗位职责:
带领学科发展,实施学科建设规划;开展教学、科研、研究生教育等工作;做好师资队伍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培育工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符合《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
2.熟悉高等教育和学科建设规律,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等相关学科博士学位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科研水平较高或技术成果丰硕,在所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具备引领本学科发展的前瞻视野和领导能力;
5.有学术团队的,可整团队引进(团队成员需具有博士学位);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学术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度放宽;
7.应聘人员人事关系转到学校,并全职来校工作。
聘期和待遇
1.首次聘期为5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学校按照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如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可直接正式任命。
2.学校提供校内住房一套(聘/任期内免费使用),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金,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高层次人才相应条件者,按高层次人才兑现相关待遇(参考学校诚聘英才公告)。对于成果特别突出者,可在以上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具体协商引进待遇。
3.根据人才需要,可以按河南理工大学郑州高等研究院2024年计划引进,在郑州市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享受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