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伦理,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3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研究方向为:
(1)量子信息与量子计算:量子光学与量子通信、量子精密测量、量子计算模型与算法、量子机器学习、量子芯片与量子计算机等;
(2)凝聚态物理:电子强关联物理、纳米结构与低维物理、第一性原理计算、拓扑与超导物理、量子材料与物态调控、超快与纳米光学等;
(3)新能源材料与器件:钙钛矿材料与太阳能电池、碱金属(锂/钠/钾)电池等;
(4)半导体材料与器件:二维材料与器件、发光材料与器件、信息存储材料与器件等。
4.人事关系能转入学校,并全职在岗工作。
相关待遇
1.科研支持:在站期间,子女入学、项目申报、成果奖励、实验设备使用方面享受在职职工同等待遇;符合省市相关人才政策资助要求的,可申请省市相应人才资助。
2.薪酬待遇:在站期间师资博士后工作津贴20万元,学科博士后工作津贴15万元。
3.博士后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纳入学院工作绩效考核范围,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科研奖励按照《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执行。
4.博士后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参与入职当年河南省博士后留豫来豫安家费申报;在站期间所获成果可作为校内职称评审依据。
职业发展
1.博士后出站考核良好及以上且符合学校预聘长聘制入职条件者,可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有标志性成果、拟加入人才团队或具备冲击国家级人才实力的优秀博士后,可按照相关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报学校百人计划岗位。
3.对于入选“博新计划”(国资A档)及其他重点博士后项目人员,学院将在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获选人员竞聘学校专任教师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