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2.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等专业;
3.博士研究生学历。
福利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