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历要求:已获得或短期内可获得化学、药学、材料学、地质学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2. 动手能力强,工作严谨认真,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 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5. 近4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上。
福利待遇:
1. 研究员、副研究员和助理研究员按宁波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标准岗位待遇执行,可申请宁波市高层次人才补贴;
2. 引进人才可享优惠价购买相应层次面积的宁波大学人才安居房,或享受购房补贴;
3. 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企业人员性质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各项福利。